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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 001008003015009/2023-00322
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金沙集团3354CC
成文日期 2023-12-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统一编号 ZJCC10-2023-0013 文号 温民助〔2023〕144号
有效性 有效
金沙集团3354CC关于调整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标准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1-05 16:09:34 来源:金沙集团3354CC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各县(市、区)金沙集团3354CC,龙港市社会事业局:

为保障全市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对象的基本生活,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〔2013〕196号“关于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调整机制”和《金沙集团3354CC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》(温民助〔2023〕113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调整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。标准调整如下:

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从300元调整到325元。

调整后新的补助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,所需资金按原渠道给予保障。原《金沙集团3354CC关于调整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标准的通知》(温民助〔2022〕155号)即行废止。各县(市)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标准调整工作根据实际,参照本通知执行。


金沙集团3354CC

2023年12月28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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